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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江是我們的母親河,是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重要支撐。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長江生態環境保護,提出制定長江保護法的重大立法任務。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“共抓大保護,不搞大開發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立足全局、著眼長遠,充分認識制定長江保護法的重要性、緊迫性,扎實做好立法工作,讓長江保護有法可依,為長江經濟帶發展提供法律支撐。
長江保護法是一部保護長江全流域生態系統,推進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、高質量發展的專門法和特別法。在立法中要找準定位,突出。一是明確立法目的和法律適用范圍,增強法律的針對性、科學性、有效性。二是系統設計和安排各項制度,把基本重要的制度用法律形式規范和確立下來。三是統籌國土空間規劃和資源開發利用,避免盲目過度開發和無序建設。四是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,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生態修復和保護力度。五是推動結構調整、促進轉型升級、鼓勵技術創新,為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提供法律保障。六是加強水源地保護和應急備用水源建設,確保飲用水安全。七是建立統一、協調有序的管理體制,形成修復保護發展的工作合力。八是規定更嚴格更嚴密的法律責任,依法嚴懲違反法律規定、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。
要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計劃,加快長江保護法起草工作,盡快拿出法律草案。在立法過程中要深入調查研究,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,集思廣益,凝聚立法共識,制定出一部讓黨中央放心、讓人民群眾滿意的長江保護法。
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沈躍躍出席會議。國務院有關部門、高人民法院、高人民檢察院、長江流域省市人大常委會負責同志,部分全國人大代表、學者參加會議。
來源:“學習強國”